水晶光电(002273)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激励对象权益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要求[3] 限售规定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6]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6]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6] 期权规定 - 股票期权相关规定不适用[6] 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6] 合规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意见[6]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6] - 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激励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7]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提供财务资助[7] 回避情况 - 拟作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回避[7] - 董事会、股东会表决草案时关联方回避[37][38]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