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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8706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海昇药业海昇药业(BJ:870656)2025-07-04 22: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9] 三方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内容[9]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披露[10]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闲置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计划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并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4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23]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等情况[25] 资金检查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7]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14] 资金审批制度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级审批制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