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26]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6]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19]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审议披露[37]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披露[38] - 实际执行超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需就超出事项审议披露[3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2] 股份相关披露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告知公司[46] - 控股股东等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52] 其他资产与人员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预计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应经部门核对审核、董秘评估审核、董事会履行程序后发布[55]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草拟,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后披露[56]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拟、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57]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及保存相关文件[59] 信息披露平台 - 公司披露信息应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公共媒体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网站[68] 审计相关 - 公司定期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78] 信息知情人 - 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4]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4日[89]
海昇药业(8706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