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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870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昇药业海昇药业(BJ:870656)2025-07-04 22: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取消或延期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股东会召开方式与投票 - 股东会可现场、电子通讯、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通过这些方式参会视为出席[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1]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应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36]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31][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42]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7]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