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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8706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海昇药业海昇药业(BJ:870656)2025-07-04 22: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7] 需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6]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件需报告[17] - 停产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9]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30%需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需报告[22]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5] - 突发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5]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6] 制度说明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