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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任子行任子行(SZ:300311)2025-07-06 17:45

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5]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条件,审计部设经理一名,由审计委员会考核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相关内部控制[16]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5]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6]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5]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审计通知与报告 - 审计部应在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25] - 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编制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被审计单位[25] 复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6]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收到复审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26] - 若同意复审,审计部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26] 后续监督 - 审计部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27] 评价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内控建立实施情况出具年度评价报告[29] 年报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应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内控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3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40]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健全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之一[31]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1] - 对阻挠破坏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1]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给予批评或处分[3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