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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任子行任子行(SZ:300311)2025-07-06 17:4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董事会秘书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有特定6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情况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有4种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6] 董事会秘书任期及聘任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13]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需与其签订保密协议[14]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某行为只能以单一身份表态[14]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14] - 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时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4]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董事会秘书有4种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4]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存在挪用资金等违法情形,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7] - 董事会秘书股票买卖六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7] - 公司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等致投资者损失,董事会秘书等担连带责任[18] - 董事会秘书违法,公司配合调查,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董事会秘书失职问责 - 董事会秘书工作失职等致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等情形,公司将问责[19] - 公司视情节对董事会秘书失职等行为实施责令检讨等内部问责措施[23]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执行,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