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交易须审议[9] - 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需提交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担保情形需提交审议[12][1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及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交易需2/3以上通过[4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1] - 个人和法人股东出席或委托代理需出示相关证件[33]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9]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员订立管理合同[50]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51] - 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2]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特殊情况除外[53]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修改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5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5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64]
中环海陆(3010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