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3010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决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由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由股东会决议并披露[17]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8]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18]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并通过[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29]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依法赔偿[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