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000901) - 独立董事制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健全航天科技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应当具 备丰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