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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荣晟环保荣晟环保(SH:603165)2025-07-07 17: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十日内召集[6][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委托需书面并载明内容[14][17] - 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18]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方式召开[19][2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提案审议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提议者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 会议档案 - 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 其他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9]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5] - 董事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25] - 不同决议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