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华鹏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职责和工作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 限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半数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