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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山东华鹏(SH:603021)2025-07-07 1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