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6886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8]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需重新论证[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 募集资金使用和支付需严格审批[11]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不得操控改变募集资金用途[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等项目或回购股份,使用需多程序审议[20]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需年报披露[21] - 四种情形属改变用途,需多程序审议[23][24] 募集资金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8] - 资金使用部门每月报送计划和进度[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30]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7] - 年度结束,保荐或独财出核查报告,公司聘事务所出鉴证报告[31][32] 其他 - 公司应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违规追究责任[3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