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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股份(8345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力股份同力股份(BJ:834599)2025-07-07 21: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 资金管理 - 财务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核对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并汇总情况报董事长等备案[7]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等[8]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2] 账户与现金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补充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专项核查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2]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等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