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 借款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单项或一年内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含50%)的借款融资事项[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6] - 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7][1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3]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6]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47]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利润分配方案等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事项[50]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同力股份(8345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