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83459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8]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具备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8] - 现金分红需当年盈利等多项条件[11] 决策与执行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调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半数通过提交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其他规定 - 盈利等允许时可中期分红[11] - 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执行情况[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