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8345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发布于7月7日[25][26]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董、1名职工代表董事[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7] 选举与会议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1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主要职权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等[9] 其他规定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委员会负责[7] - 会议档案由董秘保存10年[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