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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603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移远通信移远通信(SH:603236)2025-07-08 16: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成员任期 - 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7]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13] - 可要求公司自查、内部审计机构调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费用公司承担[14] - 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19]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资料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21]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3] 其他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