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4]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4]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于重大事件[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关注[8][25][26]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确定披露安排,必要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9]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2] -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要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2] 其他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董事、高管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及董事等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1]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3]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保密协议,部门合作限于本系统信息交流[44]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将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47]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责[4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2][53]
移远通信(60323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