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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600129) - 太极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太极集团太极集团(SH:600129)2025-07-08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有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任职[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19]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程序,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19][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16][1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申请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独立董事权益维护 - 履职受阻可报告[27] - 履职信息应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施行,旧制度废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