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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600129) - 太极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太极集团太极集团(SH:600129)2025-07-08 17: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3][14] - 召集人发出通知后不得修改提案,不符规定提案不得表决[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网络投票时间有具体限制[17] - 投资者持股达5%及增减5%有报告等规定[25] - 公司相关方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4] - 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分红等方案[3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7]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7] - 本规则生效后旧规则废止[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