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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盛路通信盛路通信(SZ:002446)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其不 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