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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盛路通信盛路通信(SZ:002446)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全体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 1 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