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独 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