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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603488)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SH:603488)2025-07-08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多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0]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5]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5] 独立董事解聘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