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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603488)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SH:603488)2025-07-08 18:3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 定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