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30053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人[3][4] - 持有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非担保)低于30万等由总经理审查[11]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非担保)30万以上等经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方单次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股东会讨论[12] 担保与表决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中报披露[15]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审议[15] - 每年新发生多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5]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7]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多方面内容[18] - 部分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18][20]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