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124,541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17日注销完毕[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明确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时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或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9][10]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相关材料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公司股东需依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1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规定[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10] 股东会相关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14] -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14]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及表决指示[14] - 股东会要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并接受质询[1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1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4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46] - 关联事项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46]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7] 董事相关 - 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董事会中职工代表不超过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18]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18] - 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18] - 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18] - 董事应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其行使职权[18] - 董事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1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3年内仍然有效[5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56]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4]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3]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6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会召开和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6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特定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26]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工作[26]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6] 其他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材料[2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7]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2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29]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进行[29] - 因意外未送出会议通知或未收到通知,会议及决议并不因此无效[29] - 公司减资应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1]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应在10日内公示[31]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3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31] -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部分删“监事会”“监事”,其他“监事会”改“审计委员会”[33] - 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4]
陕鼓动力(601369)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