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0] - 存在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时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8] - 因离婚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8] 买卖限制 - 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 违规收益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增持要求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15]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多项内容[15] - 相关增持主体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7]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7] 其他义务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9] - 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董事等及5%以上股东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