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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好利科技好利科技(SZ:002729)2025-07-08 19:16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职责 -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会议规定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文件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保存10年[1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