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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 - 沧州明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SZ:002108)2025-07-08 20:1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沧 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由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