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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东箭科技东箭科技(SZ:300978)2025-07-08 20: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监督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组织、财务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5]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11]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由审计部负责[27] 财务报告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12] - 子公司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结束后10日内[17] - 子公司季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结束15日内[17] - 子公司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17] - 子公司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17] 经营计划 - 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后实施[16]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17] 人员管理 - 非经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监高,应在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35] -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监督[35] - 子公司应结合效益和市场薪酬水平制订薪酬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5]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包括发展计划、对外投资等[23][24]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相关协议文件应向公司报备、归档[32] 行政事务 - 子公司行政事务归口管理,应参照公司制订规定并备案[31] 考核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和全体员工[38] - 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并奖惩[38]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管理层制定并报公司备案[38] 其他规定 - 子公司设立在中国大陆外按注册地相关规定执行[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40,4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修改亦同[42] - 各子公司参照制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