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7]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8]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15] 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2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2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人应在事件最先发生时向董事会等报告并24小时内报送文件[26]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并每隔30日报进展[27] - 董事会秘书和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29] 保密与处罚 - 重大事项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应上报未及时上报未造成损失处以批评等处分[34] - 应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对有关人员处罚[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