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选举规则 - 1%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4] - 董事分开投票,独董和非独董分开选[7]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特殊情况处理 - 得票相同且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股东会再次选举[9]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9] - 当选董事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2月内选缺额[10] 其他规定 - 公司选举多名董事时股东享累积投票权,股东会通知明确提示[3] - 细则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