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新聘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9]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报董事会,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10] - 续聘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应改聘[13]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提议[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信息披露与评估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17]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8] - 严重违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9] 其他规定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 选聘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法规变动遵照执行并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