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58,527,150元[6] - 公司由发起人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6,892,097.09元折股整体变更设立[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758,527,15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冯毅认购3450.99万股,持股比例69.02%[12] - 发起人冯华认购623.00万股,持股比例12.46%[12] - 发起人冯军认购622.00万股,持股比例12.44%[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违规致公司损失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9]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0] 融资与交易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4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7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3] 人员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97]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9]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4][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章程相关 - 修改章程经股东会决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0]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8]
天龙集团(300063) -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