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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8333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民士达民士达(BJ:833394)2025-07-08 21:31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5] 聘任与解聘 - 拟聘秘书候选人近3年受处罚需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6] - 正式聘任后及时公告并签保密协议[7]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解聘两交易日内公告报备[7][8] 职责代行 - 秘书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人员代行并公告报备[8] - 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职责内容 - 协助董事处理日常、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1] - 组织协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泄露和交易[13]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等工作[16][17]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支持配合[14][19]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15] 报酬与考核 - 董事会决定秘书报酬奖惩并考核[22]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