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83339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情况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等[4]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 应对措施 - 发生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资金占用需制定还款计划[7][8]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原则上现金清偿[10] 人员责任 - 董事等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10] - 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