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通过[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0][13] 审计相关要求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处罚等情况[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16] - 审计人员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18] 其他规定 - 每年披露履职和监督报告[18] - 违规转包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选聘经审计委、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4] - 制度以法律为准,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