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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富春染织富春染织(SH:605189)2025-07-09 16: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该事务所[24] 决议通过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其他规定 -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9] - 迟到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3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46] - 临时股东会不得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55]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63] - 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63]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3]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