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2]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3]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9]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4] - 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14] 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6] - 一方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6] -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等交易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6] 制度说明 - 制度“低于”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货币单位一般为人民币[18]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