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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5-07-09 18: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方面[6] 改聘规定 - 改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应在改聘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2]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其他要求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