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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5-07-09 18:31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