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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川智能海川智能(SZ:300720)2025-07-09 18:31

为加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 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