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3015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报告义务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5]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知悉后立即电话报告,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1] - 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书等[12] 信息披露与处理 - 董事会秘书分析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14] - 对非强制披露事项,按需向投资者披露或组织沟通[15] 责任与补救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15]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16] - 内幕消息泄露,董事会秘书采取补救措施并公告,报告监管机构[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