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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弘亚数控弘亚数控(SZ:002833)2025-07-09 19:01

融资与交易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董事会批准交易相关资产、净额、营收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有规定,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特定人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有出席和通过要求,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表决与决议 - 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等情况应暂缓表决[24]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 董事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有特殊要求[2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