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阀门(9200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13]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13] - 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13]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50 万元[13]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50 万元[13]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且超 300 万元[14] 其他重要事项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 3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无法履职达 3 个月以上[18]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长汇报[9] - 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汇报董事会并提请公开[10] - 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1] 责任规定 - 各部门、分支机构需履行报告义务,违规追究负责人责任[26]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违规由董事会秘书提处理建议[26][27] 制度说明 - 制度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 由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发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