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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桂冠电力桂冠电力(SH:600236)2025-07-09 19:3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 涉案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多类交易指标达一定比例及金额需报告[12] - 关联交易金额达30万或300万以上需报告[14]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通告董秘并报书面原件[15] - 董秘分析判断并汇报需披露事项[15] - 报告义务人有敦促信息收集整理义务[15]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造成影响给予处分[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通过之日生效[19] - 抵触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