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工作相关 - 选举新董和聘高管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人力和证券资本部提供工作支持[12] - 会议记录记载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14] 制度执行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